第三部分 少数民族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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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就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宪法的高度上确立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地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均受法律保护和社会尊重。政府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政策,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自己管理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经过近60年的努力,中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 目前,中国民族地区的人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正迈步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大道上。各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继承,古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