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总结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经验,树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与标杆,动员我国社会组织更多更好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日前印发了《全国社会组织扶贫案例(2019)征集启事》。
现将启事转发,各专业委员会如有相关经验,请如实整理案例,于2019年8月15日前报送研究会秘书处。
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9年5月23日
全国社会组织扶贫案例(2019)征集启事
一、征集背景
2017年1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包括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志愿服务、其他扶贫行动等。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扶贫实践,通过创新性、灵活性和针对性的实践探索,助力脱贫攻坚,与政府、企业扶贫形成优势互补。为了进一步总结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经验,树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与标杆,动员我国社会组织更多更好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现面向全国征集社会组织扶贫案例。
二、征集对象
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参与扶贫的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三、案例内容及要求
1. 案例内容应包括:题目(自拟)、背景介绍、扶贫实践的主要做法、扶贫的主要成效、主要经验等部分。
2.案例原则上应已实施一年以上并取得了一定的帮扶成效。
3.案例内容及数据真实可靠。
4.若有相关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请一并提供。
5.案例应附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参与扶贫情况等(见附表)。
四、案例评选
案例征集和评选坚持广泛征集、择优入选原则。
(一)评选流程
1.案例申报:分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类。组织推荐由民政部、团中央等部门和各省(区、市)扶贫、协作部门等推荐。自荐由社会组织自行申报。
2.案例初筛:独立申报、独立筛选,项目组筛选出100个案例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实地调研:项目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案例进行调研核查。
4.专家评审:项目组组织相关部委代表、扶贫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对有关案例进行评审。
5.成果发布:入选案例将编入《中国社会组织扶贫案例精选》并组织出版。
(二)评选标准
1.精准性。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国家级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根据脱贫需求,因人因村施策。
2.有效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人口增收目标,建立完善带贫益贫机制,切实带动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
3.创新性。在扶贫理念、项目设计、资源整合、运营模式、带贫机制等方面有突出创新,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4.示范性。社会组织的扶贫理念、模式、方法等,具有推广价值和典型示范效应。
五、案例撰写要求
1.要求用word格式文档编辑,并按统一要求排版。
2.所用图表清晰,说明详实,符合印刷出版要求。
3.注明案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投稿前,请作者对案例内容进行仔细校对,避免错字、别字、漏字和标点不当。
页面设置:A4,默认页边距
字号:大标题用二号华文中宋加黑,副标题用三号楷体,二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注释用5号宋体
行距:1.5倍行距
注释: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
六、投稿须知
1. 来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2. 征集活动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止。
3. 案例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字~5000字。
4. 邮件主题为“社会组织名称+扶贫案例征集”。
5. 电子版提交至:shehuidongyuan@cpad.gov.cn
6. 在线填报地址:请登录国务院扶贫办网站——工作动态——社会帮扶栏目,进入自主填报页面,网址http://www.cpad.gov.cn/col/col382/index.html。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 安珣 胡玉盆
联系电话:010-84419783,84419714
电子邮箱:anxun@cpad.gov.vn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万怀韬
联系电话:18301682295
电子邮箱:wanht@mail.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