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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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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简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每年一次,自然科学基金委2002年对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及项目结题报告等管理用表也进行了修订,将使用新表格,并试行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请申请者、受资助者和项目依托单位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网站上查询、下载相关表格文件(不再下发纸质表格),录入后打印形成纸质文件,签字盖章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送对口部门。相应的电子文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可使用ISIS系统网上提交,或发电子邮件report@pro.nsfc.gov.cn,或在交申请书纸质文件时提交软盘或光盘)。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2003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受理工作,自2003年2月15日开始,3月31日截止。3月25-31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楼安排集中受理(邮寄申请书以投寄日当地邮戳为凭,寄送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的受理部门)。
    申请项目的具体通知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项目及申请指南
一、面上项目(含自由申请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受理时间:每年2月15日——3月31日
    申请条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正式在编在职的科研人员,其中青年科学基金还要求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资助强度:~19.8万元/项(2002年度)。每年有变化,且依学科不同
二、重点项目                                              
    受理时间:每年2月15日——3月31日
    申请条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正式在编在职的科研人员
    资助强度:~100万元/项。每年有变化,且依学科不同
三、重大项目                                          
    受理时间:立项后发布《重大项目指南》,以指南规定时间
    申请条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正式在编在职的科研人员
    资助强度:~500万元/项(“九五”)。每批有变化,且依学科不同
四、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受理时间:每年2月15日——3月31日
    申请条件: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职称;正式在编(或即将回国定居)的科研人员
    资助强度:55万元/4年(纯理论研究);80万元/4年(实验研究)
五、 海外(及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受理时间:每年2月15日——3月31日
申请条件: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具有所在国副教授级或成绩突出的助理教授以上职称;尚在海外、暂时不能回国定居的科研人员,在海外独立主持实验室或研究项目;以我校为国内合作单位并有明确的合作者
     资助强度:40万元/3年
六、其它专项基金(略):有关详情可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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