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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基本政治制度 在发展中解决民族问题
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座谈会纪要
作者:刘玲 发表时间:2012-02-23 浏览次数:10046
2012年2月23日,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召开座谈会。来自全国人大、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民族报等单位的40余名专家学者就当前民族理论和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与会者在讨论中对执政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均持有高度的认同,普遍认为坚持基本政治制度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选择,同时对近期有人提出的“第二代民族政策”的观点表示反对,对相关问题的出现表示忧虑。具体讨论涉及到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坚持完善和发展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问题。
与会者指出,中国共产党探索确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开始就站在民族关系发展的制度高点上。正是因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多民族平等团结的新中国才得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不仅是阶级革命的胜利,而且是制度、主义、理论、政策的胜利,是民族平等的信仰和社会主义超民族、超宗教力量的胜利。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的经验,集中阐述了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12条),对民族定义、发展规律和如何解决民族问题做了全面阐释。这些基本的民族政策和制度需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但是,“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提出者急功近利,缺乏严谨的态度,没有对中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地区发展实际进行深入研究,有意忽略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对民族问题的讨论超脱了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的框架,进而从语言、文化、教育、通婚等方面系统地置疑执政党正在实施的民族政策,这在政治上是非常危险和幼稚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民族之间的“三个离不开”的关系尚不能由“三个分不清”取代。必须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观点来观察我们的民族问题,民族政策有基本政策、具体政策之分,基本政策制度要长期坚持,具体政策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抓紧调整。
二、关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民族融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各民族的交往、交流规模和深度正在扩大,各民族交融亦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但是,这不等于可以人为的推进民族融合。有学者指出,中国共产党民族基本理论是新中国60年来经验的总结,基本方针政策都是系统完整的。面对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政策调整与否及调整尺度要以对以往政策的历史评价和当前民族政策形势的评估为依据,正确的东西不能否定,否则就会引起重大的政治动荡。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首次在中央西藏工作会议上提出,在新疆工作会议上得到重申,在实施中要注意方法和速度,应当在维持基本理论基本政策的基础上,保持慎重稳健的推进,不能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来强行推进。
三、关于借鉴国外的理论和经验。
有学者指出,中国作为一个民族构成复杂和人口众多的大国,在解决民族问题时需要借鉴他国经验,但具体的制度设计要以中国国情为依据。美国的“熔炉”政策并非首善之策,其实在美国亦一直受到诟病,且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被否定了,但在“第二代民族政策”提出者的笔下却成为国外处理民族问题成功典范,是不妥当的。有学者提出美国身份证上不标明族群身份不等于其没有族别身份识别的做法,在美国人口统计中其实就存在族裔身份的标识,而且存在对少数族裔有贷款和奖学金、助学金等优惠政策。中国在身份证上标示民族成分体现了一种民族平等权益。此外,有学者指出在借鉴国外经验时简单类比没有实际意义,苏联解体不是因为实行联邦制的问题,而是因为背离了马克思主义,不能将民族问题作为社会动荡的替罪羊。关于民族政策的完善,何种层级的民族政策需要何种方式的调整,不能一概而论。通过近年来中央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可以看到,中央对社会发展问题有清楚的认识。认清矛盾,才能更好地处理民族问题
四、关于学术争鸣的原则
民族理论研究中缺乏学术争鸣曾经是对该领域的一个重要批评,但是,参会的一些老同志指出:学术争鸣应该有底线,不能超越宪法,不能超越现行的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制度。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在民族问题上的表态亦不能脱离执政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否则容易引起思想混乱,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一些学者对将少数民族的扶持政策看做助长民族分离情绪,从而要求淡化民族意识,以强调公民平等代替民族平等的观点提出批评,认为这种做法的实质是否定民族平等,将民族平等与公民平等相对立。我国的民族政策从根本上说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逐步消除历史遗留的发展不平衡,在发展中不断追求和实现民族平等权益。
五、民族问题的解决应顾及历史与现实的国情。
有学者针对“第二代民族政策”的观点指出,从中国王朝历史来看,哪一个朝代包容性更强,版图就更大,政权影响力相对更大。就当代世界而言,国家认同并不排斥多样性,文化一体化也不必然导致统一的认同。比如,海外华人的第一代以抹掉华人色彩,融入当地社会为努力方向;第二代在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后则会凸显自我意识。这给我们的启示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们的文化价值、文化身份就开始彰显,如果社会对文化多样性缺少包容,则会造成问题。有学者提出,中国现代化进程非常迅猛,西方几百年的发展在中国尤其是民族地区被压缩到几十年,对当代民族关系的发展产生着多方面的影响。西方国家经历了前工业化社会、工业化社会、后工业化社会三个阶段。在民族地区,这三种社会阶段的因素纠结在一起导致社会问题频发,社会问题的时空组合关系由于现代化而发生变化,处理应对问题时,措施发生不对称情况,就会出现一系列突发事件和不和谐因素。要将民族问题放到整个社会环境来看,不能就民族论民族。民族政策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既要注重民族政策的制定,也要注重其实施,同时要注重在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条件下推进民族政策的与时俱进。
六、民族互信是民族团结的基石。
有学者指出,在反恐、国家认同等议题下,对少数民族的政治信任和民族间互信关系的建立显得日益重要。主流社会对少数民族的互信赤字和官员权力意识的恶性膨胀,推动了某些人文化正义感的缺失,主流社会某些学者对少数民族的分裂、不稳定的幻象,实际上是大汉族主义猖獗和法治萎顿的表现。今天的中国民族工作领域充满知识盲点、教育误区和互信赤字,正在成为社会治理的悲剧。但中国民族领域毕竟有建国共同纲领,国家宪法、区域自治法,因而跟其他领域比起来仍然可称为中国共和宪政、协商民主的法制高地。中国现在应凝聚社会共识,突破转型陷阱,仍然可以从民族领域入手,摒弃少数民族消亡同化的预期,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声张文化正义。多民族国家面对少数民族只有一条路:信任、团结、合作。
七、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和民族发展规律问题
有学者指出,当前民族政策的价值目标是社会主流价值观在民族观方面的表现,社会主流价值观是恒久的、稳定的,它不仅决定着基本制度建设和发展理念,而且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民族政策的基本价值选择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制定民族政策的依据,即民族过程的两个趋势为对内认同和对外联合。对外联合可以理解成交往交流交融,民族政策的制定要依据交往交流交融在不同时期的具体表现来进行,所以交往交流交融是民族政策的依据而不是目标。通过“去政治化”和“第二代民族政策”来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实际上夸大与泛化了中国民族问题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去政治化”的实质是去主体化,将少数民族作为政治权利单位去掉了。民族政策的制定应当是由56个民族协商、对话,通过政治合法性的渠道来确定,不应剥夺少数民族的发言权。在当前形势下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必须遵循民族发展规律。民族问题无小事,事关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人民福祉,处理民族问题必须慎之又慎。民族发展除了顺应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外,还有自身发展的特殊规律。基于基本国情认识并解决民族问题,不断发展和完善民族理论和政策体系。鼓吹民族问题“去政治化”,提出“第二代民族政策”和从制度上引导族际通婚等等,这些举措本质上也是政治化的举措。族际通婚和民族融合一样,是自然过程,必须自觉自愿,过程漫长,想通过制度化措施来加快族际通婚,严重脱离客观现实,不具备可操作性。由此可见,开展民族常识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抵制大汉族主义遗留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有学者提到很多问题都不是制度层面的问题,而是社会管理层面的问题,应在坚持基本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改善社会管理层面的工作,造福各民族人民。
八、关于民族理论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有学者谈到民族理论界应考虑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方法论问题。认为民族问题上的“融合论”是一种冒进,应摒弃民族问题上的急躁论。理论界不应过多地局限于纵向辩证法,认为历史越发展越好,强制同化,而应在横向辩证法上多做点文章。第二,发展论问题。认为有些学者在大工业背景下对共产主义进行片面解读,由共产主义要实现消除阶级差异、民族差异这一最终目标,得出共产主义排除多样性的结论。这对民族工作极为不利。未来理想社会并不排斥多样性。第三,平等观问题。认为任何平等观都有局限性,但能否体现人与人之间基本的公平是平等观的追求。平等观作为一种基本理念也需要与时俱进,所以应该提出第二代平等观。第一代平等观是排除多样性,否定差异基础上的平等,而第二代平等观应该是包容多样、尊重差异的平等观,要实现绝对的排他性的平面的平等观向多维的相对的和包容性的平等观的过渡。“第二代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想让人们退回到第一代平等观,多元文化对政治理念的影响就是包容性的平等。第四,国家观问题。未来的社会到底是民族国家向公民国家的过渡还是单一的民族国家,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其实从欧洲的发展历程来看,极端的例子是希特勒,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某种程度上就是这种理念的基础上进行的。吸取教训后,欧洲国家逐渐摆脱民族国家的束缚,进入到公民国家。我国提出的多民族国家概念,是第一次从宪法上反对民族国家理念,是顺应历史潮流和结合中国国情作出的正确选择。有学者指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应注意两种视角的转化,不仅要从民族视角来看社会,也要从社会视角来看民族。民族问题单靠民族政策不足以解决,要寻找民族问题和社会政策的结合点。民族领域需要关注三个问题,政治方面是国家政治议题与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经济方面是地方发展不平衡问题,文化方面是主导意识形态和多元民族文化的关系。“第二代民族政策”提出者的论述缺乏民族视角,缺乏对少数民族利益的感同身受,缺乏对政策实践的关注。
九、解决民族问题仍然需要坚持反“左”。
有学者提出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探讨民族发展问题,应该好好清理“左”的东西,因为“左”的东西会给民族工作带来更大的危害。清理“左”的问题和做法,会为今后民族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与会者指出了当前民族问题上的一些极“左”现象,比如否定现行民族政策,提倡民族融合,民汉合校,取消传统民俗等,认为相关研究和政策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
此外,有学者指出“第二代民族政策”提出者认为民族地区是改革开放最大的获益者,意在夸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否认依然存在的发展差距,这是错误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状态还是非常明显的。
会议讨论热烈,原计划上午半天的议程由于发言的踊跃而不得不延迟到下午。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借助中国民族理论学会这一平台,通过这次讨论,沟通了思想,交流了信息,提高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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